编辑说明:本文根据中国政府部门公开资料编写为中文站内政策解读,保留事实、适用范围与时间节点,不替代正式法规、标准文本或认证机构结论。
政策适用对象
通告所称预置应用软件,是由生产企业预置、在移动智能终端主屏幕或辅助屏中存在用户交互入口、能够独立使用的软件程序。该要求面向移动智能终端生产和预置行为;不具备公众移动通信属性的工业主板是否属于相关定义,应结合完整终端功能和现行监管口径判断。
谁预置谁负责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和*小必要原则,并落实“谁预置、谁负责”。生产企业需要对预装软件的来源、版本、权限、数据处理和安全状态承担管理责任,不能把责任简单转移给应用开发者或渠道商。
哪些软件必须可卸载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应允许用户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基本功能软件范围被限定为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障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及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软件,至多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安卓系统定制要求
定制Android镜像时应建立预装应用白名单和版本清单;将非必要应用制作成可卸载包;核验卸载后的资源、配置和用户数据是否清除;限制系统级权限;防止流通环节替换系统或加装软件;在说明书或企业网站明示软件名称、功能、权限、卸载方式和开发者信息。
项目验收清单
验收时应检查恢复出厂设置、OTA升级和卸载后的行为,确保已卸载应用不会在系统升级后被强行恢复;对新增预置软件或重大功能变化保留评审记录;同时验证个人信息*小化、投诉处理、漏洞修复和下架机制。
来源与核验信息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原文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 原文发布日期:2022-11-30
- 原始出处:https://www.miit.gov.cn/jgsj/xgj/wjfb/art/2022/art_7812e0c079ef4bc595fa78cfd5404c4d.html
- 本站核验日期:2026-10-26
适用边界:政策、标准及认证要求可能调整,实施时应以主管部门*新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