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本文根据中国政府部门公开资料编写为中文站内政策解读,保留事实、适用范围与时间节点,不替代正式法规、标准文本或认证机构结论。
文件状态必须说明
该文件是2026年1月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不是已经生效的*终规章。企业可以依据草案提前评估产品设计和数据流程,但不能将草案条文表述为已经强制执行的正式要求;*终义务应以正式发布版本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权限申请与*小必要
征求意见稿继续强调个人信息收集应与功能直接相关。例如用户选择上传或发送图片、文件时,如果可以使用智能终端提供的存储访问框架,就不应直接索取相册、通讯录、短信或整个存储空间权限。安卓应用应优先使用系统选择器、分区存储和一次性授权,避免为了便捷而申请过宽权限。
SDK与分发平台责任
草案把应用程序、软件开发工具包、分发平台和智能终端厂商放进同一治理链条。安卓设备品牌方应盘点预装App及第三方SDK,记录SDK收集的数据、触发条件、传输目的地和更新机制,并确保隐私政策描述与实际网络行为一致。
大型应用规则变更
公开材料提到,用户规模大、业务复杂的应用修订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时,可能需要通过应用首页、官方网站或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征求意见,并满足相应期限。具体门槛、程序和*终文本仍需等待正式规定。
开发验收建议
建立权限—功能对应表;在首次调用时说明目的;支持拒绝非必要权限后继续使用基本功能;提供账号注销和信息删除入口;审计SDK网络请求;在系统升级和恢复出厂后重新验证授权状态;保存隐私版本和用户同意记录。
来源与核验信息
- 发布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原文标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原文发布日期:2026-01-10
- 原始出处:https://www.cac.gov.cn/2026-01/10/c_1769603446094128.htm
- 本站核验日期:2026-10-26
适用边界:政策、标准及认证要求可能调整,实施时应以主管部门*新有效文件为准。